热门话题

阿里云备案服务号它有什么用?

时间: 2021-06-05   来源:管理员    阅读:(69)
  野狼SEO团队今天来说一说:阿里云备案服务号是什么?它到底是什么用的?今天我们野狼SEO团队就给大家说明一下! 如果你看完文章心动的话,但不知道在哪里可以购买备案服务号,可以选择找我们购买。微信:13526646200  添加之后说明来意即可。
  备案服务号是用于在阿里云备案系统填写备案信息时,关联阿里云服务器的验证码。本文档解答在申请备案服务号时遇到的一些常见问题。
  1、云虚拟主机和云享主机可以申请备案服务号吗?
  阿里云虚拟主机以及云享主机可以申请备案服务号。
  云虚拟主机通过备案平台或者云虚拟主机平台申请备案服务号。
  云享主机(锋云主机和翔云主机)通过备案平台申请备案服务号。
  2、我买的是阿里云的域名,服务器是其他供应商的,这种情况怎么申请备案服务号?
  备案是在服务器提供商处的备案平台提交申请,请联系您的服务器提供商进行备案操作。
  3、我没有买阿里云产品服务器如何获得备案服务号?
  需要先购买可备案的阿里云服务器才能申请服务号。
  4、为什么显示该ECS实例无可备案的IP?
  目前阿里云可备案的ECS是包年包月且有公网带宽的国内节点服务器。如果没有公网IP,请先购买带宽。
  5、域名绑定诚信通商铺后如何申请备案号?
  诚信通旺铺备案无需申请备案服务号。需要将备案的域名解析绑定到诚信通旺铺或企业官网,然后登录旺铺备案系统提交备案申请即可。
  6、已经备案一个网站,现在要增加一个网站,新域名如何申请备案服务号?
  不同的云服务器在申请备案服务号时有相应数量限制:
  7、为什么我没有在申请备案服务号页面看到申请按钮?
  如果产品实例操作栏中没有 申请 按钮,可能是由于以下原因:
  登录的账号不是购买该服务器时使用的账号,请登录购买服务器的账号。
  购买的ECS的计费方式为按量付费。按量付费实例不支持备案。请将计费方式由按量付费转包年包月,并且包月3个月或以上。参见按量付费转包年包月章节。
  所购买的ECS计费方式为包年包月,且包年包月的剩余时长满足条件,查看实例是否开通了公网带宽。如未开通,可参见升降配方式汇总中创建实例后分配公网IP地址章节。
  所购买的阿里云服务器的计费方式为包年包月,但是包年包月的剩余时长已不满足备案要求,请续费。
  的服务器已到期。已过期的服务器无法申请备案服务号。
  已超过该服务器可申请备案服务号的数量限制。
  关于各个云服务器可申请备案服务号数量限制,参见 数量限制。

  购买阿里云服务器时,选择的地域并非中国大陆境内。只有域名指向中国大陆境内地域服务器开放网站访问时,才需要备案。

如有需要备案服务号,请扫下方二维码进行购买

阿里云ICP备案服务码10元/个,另有腾讯云、百度、华为云、景安、西部数码、新网、美橙互联的各类备案服务吗。扫码加微信好友:13526646200 支持淘宝担保购买,秒发码!
购买阿里云备案服务号微信二维码
未经允许不得转载:网站知识  »   阿里云备案服务号它有什么用?
购买咨询
阿里云备案服务号10元1个零售,50个起批低至3.9元(代理价),有效期1年。扫码加微信好友:13526646200 支持淘宝担保购买,秒发码!
购买阿里云备案服务号微信二维码
热门排行
  •   在国内的网站建设前必须对网站进行备案,而备案过程中建网站需要什么会被客户提及,下面网站备案资料的提供做一个解释:  (一)主办单位名称:  形式上应完整填写网站主办者全称,如个人应填写个人姓名,企业应填写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公司名称。内容应真实准确,不得以域名或数字
  •   关于网站备案的问题,人们一直存在着一些疑惑。今天针对变更网站备案相关问题为大家进行相关解答。  1.变更主体信息期间是否可以修改网站负责人?  答:可以的,变更主体信息和变更负责人均属于变更备案,可同时进行。  2.变更主体信息是否可以添加网站?  答:不可以,由于目前备案接口不支持,变更主体和
  •   域名(DomainName),是由一串用点分隔的名字组成的Internet上某一台计算机或计算机组的名称,用于在数据传输时标识计算机的电子方位(有时也指地理位置)。域名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便于记忆服务器的地址,域名由若干部分组成,各部分之间用小数点分开,可以是字母或数字等,域名前加上传输协议信息及主
  • 一、域名解析生效原理域名解析生效的过程,是域名与IP绑定的过程。当解析生效后,用户访问域名时的实现机制是:由DNS服务器询问域名指向了哪个IP地址,再由DNS服务器告诉客户端打开对应网站空间。万网域名的解析生效,步是万网DNS必须首先生效,然后等待世界各地Local
  •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和工信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,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